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物业持板砖追打业主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物业持板砖追打业主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物业公司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和排除危险,并现场有人员看护及时排除隐患,现实中这样情况哪个物业公司发现都会做的!假如物业公司不解决掉下来伤及行人或造成其他损失物业公司全责!只要不是房主刻意弄掉的没有任何责任,因为外墙属于公共部位,建议房主发现及时联系物业公司和社居委!
唉,痛心,又是一场悲剧的发生。高空抛物引起他人人身伤亡的事件,已经不算是罕见。从不讲文明道德的成年人到不懂事的未成年人,都成了高空抛物的实施者。一个熊孩子害了两家人,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真的值得全社会好好的反思。
一、事件>回首/strong>
5月29日12时许,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某小区发生一件令人痛心的悲剧,楼下一名5岁男童被高空坠下的黑色瓷砖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据附近居民介绍,孩子妈妈带着孩子来外婆家吃午饭,当两人骑电动车经过51号楼时,坐在后座的孩子被一块瓷砖正正砸中头部,孩子瞬间倒地,血流不止。
三门峡市公安局通过初步调查发现,砸中孩子头部的瓷砖是小区楼道的地脚线瓷砖,脱落后被一名6岁男童捡到,随后被他直接扔出窗户,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二、大人们没有筑好的两道“防护墙”
在本次事件中,熊孩子实施的伤害他人的行为,主要是因为没有筑好两道“防护墙”。
第一道防护墙是“物理的防护墙”。首先是物业没有及时地对楼道的杂物进行收拾和处理,让孩子可以轻易的接触到并且拿取瓷砖。
其次是楼道没有进行全封闭,有漏洞有缝隙,让孩子可以通过缝隙往外丢至杂物。
第二道防护墙是“教育的防护墙”。首先是家长缺乏安全意识,没有对孩子做好足够的安全教育。
其次是家长没有对孩子做好文明教育,孩子没有对文明和不文明行为有足够的认识和区分。
再有是家长没有对孩子做好行为的对错教育,什么是对的行为,什么是错的行为,孩子没有概念。
三、事件最终如何>处置惩罚/strong>
高空抛物的危险性有多高,相信不用做过多的赘述,大家看图也能知道有多可怕。
事件的成因来看,物业公司和和实施抛物行为的小孩家长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只是可怜了不幸遇难的孩子,悲痛万分的受害者家属。
这是一起典型的物业工作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家长教育不到位而导致的悲剧。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对高空抛物现象有了明确的规定: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这就明确了如果出现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公安机关就会介入。
结语
高空抛物,导致他人伤亡,无异于杀人害命。对于成年人来说就是刑事犯罪。对于未成年的熊孩子,家长更要加强安全和文明教育。对于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说,更要有安全意识,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希望这样的事件越来越少,最终能够杜绝。
你怎么看?
又是一起令人心痛的高空坠物事件,这次却不同于以往,一个6岁男童高空扔砖,砸死了一个5岁男童。一个6岁的孩子怎么会把砖往下扔呢?哪来的砖呢?让我们先一起回顾一下整体事件:
【地点】河南三门峡湖滨区华创国际小区51号楼
【时间】5月29日中午12点多
【人物】一个在25楼的6岁男童、一个由妈妈带着来外婆家吃饭的5岁男童
【事件缘由始末】中午时分,从25楼的窗户抛出一个瓷砖,正好砸中路过的5岁男童。
被砸中后,男孩流了不少血,躺在地上。后被拉上救护车,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砸中孩子头部的为过道地脚线瓷砖,瓷砖脱落后被一名6岁男童捡到,随后从窗户抛出。
据记者走访,在51号楼下的事发地已解封,但是地上依稀可见血迹。
在25楼的楼道内,确有一块踢脚线瓷砖脱落不见,原本固定过道窗户的定位器损坏,能够轻松完全打开。
在单元楼的一楼大厅过道墙壁上,还贴出来了一张物业声明,表明物业公司会全程配合公安调查取证,保障受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警方现已介入>观察/p>
【七两情有话说】高空抛物屡见不鲜,此次事件却不单单是一个人失德的行为,还有孩子的教育和物业管理的不当。
物业的管理不当,也是导致此次事件发生的主要>缘故原由/strong>
物业在事件发生之后的举措的确是可圈可点,第一时间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调整。
但是物业还是要加强巡查力度,更要做好员工的培训和强化。
小区的安全和安宁,都仰仗着物业在支撑。物业其实就是业主们的顶梁柱,只有这颗顶梁柱足够坚实,才能让业主住的安心,买的放心!
孩子的教育,需要家长的细心教育和身体力行的言传身教
日前在人民日报上看到这样一个图片,全面立体的解释了一下高空坠物的杀伤力到底有多大?
6岁男童从25楼将瓷砖扔下,归根结底还是>由于strong>家长的管控不到位,平时的教育的缺乏。“子不教父之过”,孩子教育的好与坏,直接就可以从孩子平时的行为上就可以看得到。如今是往下扔瓷砖,哪天真的往下扔其他的东西,后果真的不可设想。
孩子的教育真的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促成的,还需要家长的细心教导和身体力行的言传身教才可以。
刚刚在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指出: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最高人民法院: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可判故意杀人罪。
此法案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希望法案的实施,以后可以有效的避免高空抛物案件的发生,还大家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我感觉这是一起未成年无意过失杀人案。
河南三门峡湖滨区一个小区内,一名5岁男童坐在母亲正在行进的电动车上,被从天而降的一块瓷砖砸中头部,送到医院抢救,最终抢救无效,男童死亡。
事情发生后,根据公安机关的详细调查,原来当天是母亲带着自己儿子苗某打算到孩子姥姥家去,不巧在路过51号楼时,被25喽居住的6岁男孩赵某扔下的瓷砖砸中,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还是没能挽回苗某的年轻生命。
虽然这是未成年人的无意过失导致的一起死亡案件,但是责任该怎么划分呢?
显然导致这起悲惨案件发生的6岁小男孩赵某看似应该负主要责任,但在法律上赵某除了接受到相应教育之外,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是因为他是无意过失行为,二是他处于6岁未成年,但作为赵某的父母应该负主要责任。
赵某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律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为孩子的过失行为起到监护的作用,他们没有看护住自己孩子的扔瓷砖的行为,才导致了事情的发生。
所以,这起主要责任人是6岁男童赵某的父母。
当然这湖滨小区的物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公司作为维护小区治安、安全的一个运营公司,没有承担起宣传、防范、警示等责任,根据法律他们也要负一部分的责任。
这类事件时有发生,该怎么办?
作为小区物业有必要宣传到位,警示各住户禁止高空抛物,而家庭里作为孩子的父母也是起到监督作用,看护好自己孩子;作为自己来说,在小区内流动,还是要看好路况,查看好周围环境,尽量走在离楼房较远一点的道路上,并在骑电动车时佩戴好头盔等防护用具。
到此,大家对物业持板砖追打业主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物业持板砖追打业主的2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